【基本条件】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职业操守与道德修养好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顾全大局、勇于担当、勤勉履职,富有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。
2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前瞻视野、系统思维、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,熟悉行业发展趋势、管理理念及相关政策法规,市场敏锐度高,学习能力强,履职经验丰富,工作业绩突出。
3.具有较强的统筹决策、组织执行、沟通协调及团队带动能力,领导水平高,工作作风实,敢于较真碰硬、攻坚克难。
4.具有较强的依法治企思维和规范管理意识,坚持原则、严于律己、廉洁从业,群众认可度高,无任何不良反映。
5.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。
【任职资格】
1.年龄40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2.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3.具有累计5年以上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经验;1年本部部门副职或同职级工作经历;
4.熟悉证券法律、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,了解财务基本知识;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及数据收集、分析能力。
【岗位职责】
1.负责公司“三会”组织协调、联络沟通、事项督办等工作;
2.负责公司信息披露、投资者关系及舆情管理等工作;
3.负责对资本市场进行研究;
4.负责监管部门、媒体对接协调及关系维护工作。
5.完成公司授权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【薪酬待遇】
1.按照业绩与薪酬“双对标”的原则实行薪酬管理,薪酬总水平与同行业、同规模、同职位、同业绩的市场薪酬对标。
2.其它有关履职待遇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执行。